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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6期)

发布单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发布日期: 2025- 12- 05 15:35 访问次数:

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酒类、罐头、蛋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肉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等16类224 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19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一)青田县老马生鲜有限公司销售的线椒,呋虫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青田县夏少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三)景宁归族小吃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丽水市莲都区许建峰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吹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薄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

(五)青田县腊口菜市场陈伟明调味品店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