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拟对丽水市振继通讯经营部等200户
个体工商户另册管理的公告(第二批)
丽水市振继通讯经营部等200户个体工商户(具体详见附件),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2年未移出。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5〕39号)相关规定,拟对上述个体工商户实施另册管理。
实施另册管理后,上述个体工商户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上述个体工商户、相关部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拟另册管理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登记机关提出异议,并提供异议理由和相关材料。
登记机关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7楼市场监管710办公室
联系人:金王帅
联系电话:0578-2059680
附件: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另册管理个体工商户名单(第二批).docx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