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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缙云县新义乙炔气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单位: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6- 01- 06 16:29 访问次数:

丽市监质公202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规定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缙云县新义乙炔气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6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注销原因

1

缙云县新义乙炔气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产品

(浙)XK13-010-00209

 

换发新编号为(浙)XK13-010-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