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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11期)

发布单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发布日期: 2025-09-10 09:22:33


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水果制品、蜂产品、乳制品、罐头、饼干、方便食品等19类2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77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缙云县华明食品厂生产的米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云和县王丽芬年糕小作坊生产的米面,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龙泉市康伟糖糕店生产的水蒸糖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龙泉市淳泉酒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丽水市超级邻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桐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干菜肉烧饼(辣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

(六)青田陈丽娇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水东菜场陈文伟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