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本市零售药店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提供支撑,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本局制定了《丽水市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
联系人:药品流通处 毛泽典
电话:0578-2686080
邮箱:383407422@qq.com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
附件:丽水市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