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市监质公(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规定,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浙江宇星实业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注销原因
浙江宇星实业有限公司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
(浙)XK05-001-00010
企业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