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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期)

发布单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发布日期: 2025-04-10 16:01:54


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糕点、肉制品、蔬菜制品、蜂产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6类3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47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乐联商贸青田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青田县万客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庆元县濛洲街道小济路11-2号南05号吴日龙摊位销售的线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遂昌县府前中心市场叶波蔬菜摊销售的茄子,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云和县半亩田超市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

(六)庆元县吴满红蔬菜店销售的老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