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要求,我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起草了《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3月31日,有关单位和市民在此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来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107室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季昌满,电话0578-2119209;传真号:2119321。
附件:《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