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市监质公(202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规定,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丽水市极峰饮用水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注销原因
1
丽水市极峰饮用水厂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浙XK16-204-03379
许可证到期未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