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20〕83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在前期申报指导工作的基础上,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丽水市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丽即兑”系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本级各类组织(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除外)。
二、奖补范围
2025年8月31日前获得《丽水市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列明的荣誉、资质、证明等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丽水市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补申请表》;
(二)对应《若干意见》中条款的证书、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三年无欠税证明。
四、申报要求及方式
(一)各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报过程或以往使用财政资金存在违法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期间在“丽即兑-政策找企业”平台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政策事项申报入口以及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企业申报流程》。
联系人:蓝熠,联系电话:0578-2661025。
附件1.丽水市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wps
附件2.企业申报流程.pdf
附件3.丽水市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申请表.doc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补系统申报工作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