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抽检公告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4期)

发布单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发布日期: 2025- 10- 27 15:13 访问次数:


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罐头、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酒类、水产制品、食糖、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饼干、蜂产品、蛋制品、冷冻饮品、豆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7类2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71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一)遂昌奕飞蔬菜摊销售的芹菜,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遂昌苏国良超市销售的毛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青田县小柠檬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青田县李小东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松阳县西屏城北菜市场叶建美销售的铁杆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丽水市楠诚万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丽水市莲都区叁陆伍生活超市销售的铁杆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八)丽水市莲都区周金根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方便面厂生产的北京麻辣方便面,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