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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13期)

发布单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发布日期: 2025- 10- 13 17:11 访问次数:


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肉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等10类1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52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一)松阳县潘新民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青田县周建明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松阳县徐浩明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丽水市莲都区廷波水果经营部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遂昌鲜优美生鲜超市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