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为主起草的丽水市地方标准《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馈有关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刘颖鹏,电话:(0578)2098880;
邮 箱:1954542990@qq.com;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附件:1.《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2.《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丽水市地方标准《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附件3.丽水市地方标准《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