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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梦凯扬池辉文具用品有限公司销售标注虚假标签化妆品案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发布单位: 行政执法队     发布日期: 2024-09-02 11:06:46

丽水梦凯扬池辉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销售标注虚假标签化妆品一案,因无法以直接、邮寄、委托、转交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现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82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丽市监催罚〔2024〕2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杨充、叶钧毅    电话:0578-2600331

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706室

 

 附件: 丽水梦凯扬池辉文具用品有限公司催告文书

 丽水梦凯扬池辉文具用品有限公司催告文书.pdf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