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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佳节将至, 这份食品安全温馨提示请收好!

发布单位: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9-18 16:48:38

中秋、国庆佳节临近,节日食品消费、集体聚餐进入高峰时段。为使广大消费者食得放心、食得开心,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发布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家庭用餐温馨提示

1、菜肴品种要适量,菜肴工艺要简单,改刀熟食卤味要控制,生食菜肴要限制。不饮用来源不明酒类和自制配制药酒。

2、制备食物前应洗手,厨具和餐饮具等应做好清洁。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冷冻食品烹饪前要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4、菜肴宜当餐制作、当餐食用,特别是凉菜。熟食在常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二、集体聚餐温馨提示

1.集体聚餐应选择证照齐全、量化等级高、承办量相匹配的餐饮单位。

2.提倡公勺公筷,践行“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3.就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4.慎食高风险食品,如选择食用生食、冷食,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生食的经营项目。


三、网络订餐温馨提示

1.订购外卖时,要注意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量化分级信息等。

2.尽量选择距离近、口碑好或自己熟悉的、具有实体经营店的外卖店订购。

3.收到外卖订餐后要注意检查食物包装是否完好、食物是否新鲜,并及时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

4.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