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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丽水市第一批知识产权特派员的通知

发布单位: 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4-03-22 16:56:5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管理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我市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特派员试点工作。现向全社会征集丽水市第一批知识产权特派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知识产权特派员服务对象为丽水市内的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和拟上市企业、主导特色产业重点企业以及其他对知识产权保护有迫切需求的企业。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愿意到丽水市企业一线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的企事业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及以上技术调查官优先列入丽水市知识产权特派员专家库。

(一)知识产权创造师。

1.知识产权挖掘方向。现任职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具有2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工作经验,其中从事专利代理的需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2.专利导航方向。具有2年及以上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预警分析、评议)工作经验,参与并完成至少2项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预警分析、评议)项目。

(二)知识产权运营官。具有1年及以上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投融资、交易等相关工作经验。其中具备中级知识产权师资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知识产权维权员。从事法律事务或具有律师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其中参与过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优先考虑。

(四)知识产权管理家。现任职于知识产权国际贯标、国家贯标、浙江省卓越评价相关的认证机构或辅导机构,具有1年以上贯标辅导或认证工作经验。

三、工作职责

(一)共性职责

指导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制定和实施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综合运用能力。

(二)个性职责

1.知识产权创造师: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帮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提出知识产权布局、挖掘及预警与风险规避等方面的建议,指导企业开展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提高企业研发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

2.知识产权运营官:指导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转化和运用。为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知识产权投融资、知识产权交易等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服务,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转化和运用水平。

3.知识产权维权员: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法律、规则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4.知识产权管理家:指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帮助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培养实务人员,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国家贯标,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能力。

5.企业提出且特派员可以完成的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四、申报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征集要求进行推荐和自荐,并于3月31日前将《特派员入库申请表》《特派员入库汇总表》(扫描电子件、word电子件各一份)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

(二)市市场监管局对征集到的知识产权特派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列入知识产权特派员专家库。

五、其他事项

(一)市市场监管局对丽水市知识产权特派员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更新。

(二)参加知识产权特派员征集的个人需征得派出单位同意。

  人:项丽悦   

电子邮箱:1198944841@qq.com

联系电话:0578-2127281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路689号金融大厦1029办

 

 

附件:1.特派员入库申请表.wps

2.特派员入库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