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价格(收费)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殡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各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加强价格自律,确保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在销售公益性墓穴(墓位),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时,相关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三、全面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需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清晰标示服务项目、内容、价格及计价单位;销售商品的品名、价格及计价单位;丧葬设施、用品的名称、价格、租用期限及超期收费标准等价格信息并附相关文件依据、减免政策及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应明确区分殡葬基本服务与延伸服务的内容及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四、严禁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对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及用品,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扩大范围、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对于市场调节价的殡葬服务及用品,经营者应合理定价,不得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变相提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实施虚假优惠折价或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本提醒告诫函发出后,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殡葬服务价格秩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配合民政、发改等部门适时开展殡葬行业价格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主体,将依法严肃查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同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