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莲都区民政局为主起草的丽水市地方标准《山区居家养老流动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馈有关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陈晓慧,电话:13695791017;邮箱:534593666@qq.com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2306室。
附件:1.《山区居家养老流动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2.《山区居家养老流动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丽水市地方标准《山区居家养老流动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山区居家养老流动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山区居家养老流动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附件3.丽水市地方标准《山区居家养老流动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