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专利、商标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市直企业、市直社会团体。(莲都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企业及户籍个人不在本补助范围)
二、补助范围及时间
(一)发明专利授权补助: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
(二)贯标认证奖励:2024年4月1日-2024年9月30日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贯标审核认证的或通过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评价的企业。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已备案的并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结清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四)高价值专利组合奖励:累计拥有自主申报并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 5-9 件、10-19 件、20 件及以上且部分发明专利开展专利质押或许可。
(五)知识产权维权补助: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知识产权维权胜诉的企业。
(六)知识产权风险补偿补助: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出现的不良贷款。
(七)知识产权保险补助: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投保的专利、商标商业保险。
(八)国际商标注册奖励: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核准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单一国家国际商标注册。
三、截止时间
2024年专利、商标奖励项目申报请于11月10日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不予补办。
四、补助标准
按《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的通知》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1。
五、申报方式
各项奖补项目均通过“丽即兑”线上申报(丽即兑网址:https://ljd.jxj.lishui.gov.cn:8024/declare/#/home),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2。
六、申报材料
按《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的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1。
七、其他要求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开发区属企业、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户籍个人的专利、商标奖励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兑现(联系人:直属分局(开发区分局)王文波,2661106);莲都区属企业、莲都区户籍个人(南明山街道除外)的按照莲都区政策兑现(联系人:莲都区市场监管局瞿颖,2050512)。开发区和莲都区的政策兑现工作由其自行通知安排。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李旭丽(专利),2129732;刘翠香(商标),2298750。
附件:1.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的通知(知识产权部分)
2.企业申报流程
3.承诺书
4.丽水市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请表
5.丽水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备案登记表
6.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政策解释》的通知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6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政策解释》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的通知》(知识产权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