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2024年第二季度,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丽水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了我市九县(市、区)9家企业生产的4种15批次产品,合格1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3.3%。
附件:2024年丽水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公告 结果汇总表.xlsx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