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饮料、调味品、蜂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11类6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0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缙云县静华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缙云县康怡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丽水市莲都区叁陆伍生活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青田县左鲜右甜水果店销售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缙云县蜂杰水果店销售的柿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