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糕点、肉制品、饮料、饼干、食用农产品等8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79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超标和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1.丽水市莲都区郑翠兰蔬菜摊销售的生姜,铅、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景宁吴卫花蔬菜店销售的青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景宁祝深根水果店销售的沃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庆元县半亩田超市销售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庆元县半亩田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解读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不合格项目解读.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