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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期)

发布单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发布日期: 2023- 03- 23 16:47


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食用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糖果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0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193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超标和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1.丽水市莲都区李超燕蔬菜店销售的生姜,铅、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云和县三斌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3.丽水市莲都区杨记水产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4.青田县陈兰芬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遂昌惠萍蔬菜摊销售的豇豆,倍硫磷、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松阳县李建勇水果店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丽水市莲都区侃侃生鲜超市销售的生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解读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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