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食糖、肉制品、保健食品等13类10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0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是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缙云县康怡超市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缙云县大杨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遂昌伟华蔬菜摊销售的辣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缙云县李一将生鲜经营部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缙云县惠满家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濛洲街道农贸市场二弄7号吴学生销售的鸡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
(一)青田县鹤城街道中心菜市场季小娇销售的小米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青田叶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老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