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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18期)

发布单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发布日期: 2023-12-12 09:37:36


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豆制品等6类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0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是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缙云县惠满家超市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遂昌小摩鲜水果店销售的芒果,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青田县石建毅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线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缙云县大杨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松阳华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缙云县惠满家超市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