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2号)和《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的通知》(丽委人办〔2022〕5号)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市直企业、市直社会团体。(莲都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企业及户籍个人不在本补助范围)
二、补助范围及时间
(一)知识产权奖奖励:2023年度获得的各类知识产权奖。
(二)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2023年度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三)贯标认证奖励: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贯标审核认证的或通过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评价的企业。
三、截止时间
2023年第二批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请于11月10日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不予补办。
四、补助标准
按《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的通知》(丽委人办〔2022〕5号)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1。
五、申报方式
各项奖补项目均通过“丽即兑”线上申报(丽即兑网址:https://ljd.jxj.lishui.gov.cn:8024/declare/#/home),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2。
六、申报材料
按《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的通知》(丽委人办〔2022〕5号)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及承诺书,具体见附件1及附件3。
七、其他要求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开发区属企业、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户籍个人的专利、商标奖励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兑现(联系人: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王文波,2600386);莲都区属企业、莲都区户籍个人(南明山街道除外)的按照莲都区政策兑现(联系人:莲都区市场监管局瞿颖,2050512)。开发区和莲都区的政策兑现工作由其自行通知安排。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李旭丽(专利),2129732;刘翠香(商标),2298750。
附件:1.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的通知(知识产权部分)
2.企业申报流程
3.承诺书
4.丽水市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请表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配套政策的通知》(知识产权部分).pdf
附件2.企业申报流程.pdf
附件3. 承诺书.doc
附件4.丽水市知识产权奖补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