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酒类、糕点、调味品、豆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2类食品1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21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1.龙泉市润加乐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庆元县海世界水产店销售的昭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
3.缙云县东方镇蒸缙道梅干菜小作坊生产的梅干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