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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三方面入手提升冷链食品“物防”智控水平成效显著

发布单位: 食品流通处     发布日期: 2021- 08- 17 09:36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丽水市冷链物防专班从“责任、监管、督查”三方面入手,共同筑牢冷链食品“物防”底线。

截至8月12日,全市共流入进口冷链食品2512吨,“浙冷链”赋码36993个,累积赋码550187个;扫码139910次,累积扫码1716695次。“冷链物防”精密智控考核持续保持赋码率100%,扫码率100%;出动执法人员32817人次,检查冷链食品经营主体22908户次,查办案件17起,罚没款403.19万元,查扣涉案物品2144.5公斤,其中莲都区查获的无合法来源猪肚案入选国家总局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一是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南京疫情发生后,市进口冷链物防专班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将有关情况通报至各区县(市)冷链专班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要求各地要引以为戒,及时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传达学习好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政策文件精神。景宁县冷链物防专班设计制作《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告知书》,以清单式、模块化的形式列明防控措施要求。指导督促经营主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二常态化闭环监管设立“抽查-交办-核查-反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浙冷链”大数据平台推进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展线上日常抽查巡查。重点检查各项证明上传是否准确,进出是否平衡等,线上发现问题,交办线下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当日反馈,实现闭环管理。线下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能够提供“浙冷链二维码”。缙云县市场监管局对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及时扫货出库入库的行为,现场通过浙政钉中“简案快办”系统立案、取证、审核,发放执法文书。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行为,并广泛应用到进口冷链物防工作中,达到了“减时间、减材料、减成本、提效能、固成果”的目的。

 三严格督查消除隐患市物防督查小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对各县的进口冷链物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全市通报,并要求限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督查21次,通过督查发现问题45个,已整改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