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丽水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根据有关要求,丽水市市场监管局代拟了《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文本见附件1)。
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反馈至我局。电话:0578-2661052,手机:15906785645,邮箱:14828957@qq.com,地址:丽水市金融大厦689号1419室,邮编:323000。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逾期视为无意见。感谢广大群众对我市质量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相关下载1]:1《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从2021年4月14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止,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对《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特将此情况向社会反馈。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