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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单位: 质量与标准化处     发布日期: 2021- 04- 14 08:22

 为做好丽水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根据有关要求,丽水市市场监管局代拟了《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文本见附件1)。

 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反馈至我局。电话:0578-2661052,手机:15906785645,邮箱:14828957@qq.com,地址:丽水市金融大厦689号1419室,邮编:323000。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逾期视为无意见。感谢广大群众对我市质量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相关下载1]:1《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21414日起至2021514日止,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对《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特将此情况向社会反馈。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