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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1年第16期)

发布单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发布日期: 2021- 11- 18 16:29


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餐饮食品等1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152批次、不合格1批次(见附件),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丽水市金知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丽水市伊然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茸菇,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丽水市金知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不合格项目解读

水分是蔬菜制品的质量指标,其与产品质量稳定性、微生物的生长条件均有密切的关系。水分控制不当,可能导致产品的功效成分或营养物质分解、酶解变质、霉变等,影响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 2014)中规定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2%蔬菜制品中水分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环境控制不到位,也可能与储运过程条件不当有关。

、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莲都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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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18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