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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电动自行车最新规定 ,无码车无法上牌!

发布单位: 产品监管处     发布日期: 2021- 11- 01 09:27 访问次数: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的工作部署,11月1日起我市电动自行车有新规定!

一、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必须应用“浙江e行在线”信息管理系统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进行赋码无码车辆一律不得销售。
   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将对车辆、蓄电池扫码核验,同时对车辆、电池所有人信息集成关联绑定,发放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未赋码的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上牌。
    实行赋码管理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1.杜绝私自改装。非法改装是电动自行车发生爆燃的核心问题之一,如为了提高车速,把小电池换成大电池,该车的“浙品码”信息就会不一致,上路后公安交警部门通过扫码就能知道是否进行了改装。

2.避免买到劣质产品“一车一码”限制,小作坊、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无法录入“浙品码”系统进行赋码避免很多劣质产品流入市场。

3.可依码进行溯源如电池因质量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消费者可扫码溯源,依据该码内信息找到相应销售商或厂家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