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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单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发布日期: 2021- 10- 08 17:33

根据《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基层食品安全协调管理等级与评价》等文件要求,通过自愿申请、资格审查、市食药安办组织现场评审等程序,万象街道食安办等18个镇(街道)食安办符合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到10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112157;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附件:四星级乡镇(街道)公示名单

 

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2021年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

公示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乡镇(街道)

1

莲都区

万象街道食安办

2

碧湖镇食安办

3

大港头镇食安办

4

龙泉市

西街街道食安办

5

八都镇食安办

6

青田县

温溪镇食安办

7

山口镇食安办

8

云和县

崇头镇食安办

9

庆元县

百山祖镇食安办

10

屏都街道食安办

11

竹口镇食安办

12

缙云县

大源镇食安办

13

遂昌县

妙高街道食安办

14

湖山乡食安办

15

王村口镇食安办

16

松阳县

斋坛乡食安办

17

古市镇食安办

18

景宁

红星街道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