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市场监管工作动态

我市发布全国首个社会保险领域机构编制核定标准

发布单位: 质标处     发布日期: 2021- 01- 09 09:25 访问次数:

12月31日,我市正式发布了由市委编办起草的地方标准《机构编制核定指南 第1部分:社会保险事业》,成为全国首个社会保险领域机构编制核定的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该领域标准制定的空白。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相继制定出台教育、卫生等行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但在系统研究和科学规划上仍有欠缺,大部分事业单位还没有相关的编制管理标准。丽水市立足实践,将研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地方标准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手段、基本方法和提高机构编编制管理水平的一个主要努力方向,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机构编制核定指南。

该标准包含适用范围、总则、核定方法、数值修约和校验等9个部分,在核定原则上,按照优化协同、精简效能、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在核定方法上,充分考虑社会保险事业的功能与发展要求,选取机构实际需求(在编+编外)模型作为社会保险事业机构编制核定的参考模型,有效反映当地实际工作的职能与业务需求量。在数值修约和校验上,市本级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业务需求的核定可根据现有险种转移数以及对全域的统筹规划、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实际情况,在相关计算核定基础上进行修正。

该标准可操作性强,依据公式带入相关数据,就能算出当地社会保险领域机构实际需求(在编+编外),为机构编制部门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和人员结构,调整完善事业单位布局等提供重要参考。该标准的发布,减少了机构编制核定的隐性环节,增强了公开公平性,缓解了部门增编增人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矛盾,有利于提高丽水市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