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浙江乐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备案),现向社会予以公示。上述公司相关登记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乐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307516917W;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文昌路115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张霈;注册资本:3000万;登记成立时间:2014年5月15日;营业期限:2014年5月1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平面广告设计、网页设计、企业品牌策划、摄影服务、婚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金融、期货)、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旅游项目开发、软件开发;服装、珠宝首饰、摄影器材、美术用品、相框、教学用品及用具、工艺品、日用品、办公用品、床上用品、五金工具及配件、保健食品销售(含网上销售)。
如对上述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备案)情况有异议的,请于45天内向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联系人:梁铁勇 电话:0578-2298715。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