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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乐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公示

发布单位: 信用监督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1- 01- 06 11:21

202116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浙江乐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备案),现向社会予以公示。上述公司相关登记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乐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307516917W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文昌路115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张霈;注册资本:3000万;登记成立时间:2014515日;营业期限:201451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平面广告设计、网页设计、企业品牌策划、摄影服务、婚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金融、期货)、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旅游项目开发、软件开发;服装、珠宝首饰、摄影器材、美术用品、相框、教学用品及用具、工艺品、日用品、办公用品、床上用品、五金工具及配件、保健食品销售(含网上销售)。

如对上述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备案)情况有异议,请于45天内向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联系人:梁铁勇   电话:0578-2298715。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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