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市场监管工作动态

《中国市场监管报》刊发市局局长夏海国署名文章:勇于创新 坚守底线 全力当好新时代食品安全守护者

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0- 12- 31 10:03 访问次数:

12月24日《中国市场监管报》第五版发表市局局长夏海国署名文章《勇于创新 坚守底线 全力当好新时代食品安全守护者》全文如下


勇于创新  坚守底线  全力当好新时代食品安全守护者


浙江省丽水市始终牢记防风险、保安全的使命和责任,坚持高位推进、闭环管控、数字赋能、社会参与,取得了明显实效。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连续11年全省第一,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现全市9县(市、区)全覆盖。

坚持高位推进 构建规范化工作体系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制定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相互配合、上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食安办工作体系,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和食安办分类管理。全市9县(市、区)全部通过规范化建设市级验收,52个乡镇(街道)食安办达到三星级标准,5个乡镇(街道)食安办达到四星级标准。

开展食用农产品对标欧盟标准研究,编制《丽水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对标欧盟研究分析报告》,制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追溯管理规范》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完成市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立项7个、修订项目立项8个,茭白等对标欧盟农产品团体标准6个。扎实推进学校放心食堂建设管理规范市地方标准研制,《“明厨亮灶”建设管理规范》《学校放心食堂建设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实施闭环管控 打造专业化监管链条

在全国率先确定“对标欧盟肥药双控”目标,出台《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药化肥严格管控的实施意见》,累计发布106种禁限售农药目录,大力消除农业面源污染。制定《丽水山耕: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丽水山耕:肥料安全使用规范》两项标准。扎实推进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全面推进禁限用农药自律退市、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安装农资监管信息化系统工作。严格实行合格证管理制度,全市107家食用林产品、160家初级水产品和1466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推行合格证使用管理。持续推行农产品“三品”认证工作,全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17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7个。

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推进食品检验和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全市48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均达到省级标准。深入开展学生饮食放心工程,300人以上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达100%、阳光厨房建成率达100%。率先在全省推行餐饮单位分值制管理机制。

紧紧围绕群众反应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深入开展了农兽药专项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等系列整治行动,治理了一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有力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数字赋能 搭建智慧化监测平台

“互联网+监管”,探索创新智慧监管平台。创新开发市场监管互联网监管系统,利用大数据监测技术对主流电商平台、本地第三方自建平台、网络订餐平台、舆论平台、微信公众号和服务平台进行全网实时监测。通过自动归集、智能查询、精准锁定、图表展示的系统功能,促使形成科学执法闭环。开发丽水市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暨手机食安通App和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共享预警平台,全市基层网格员通过手机“食安通”上传日常检查记录131万条,推动基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现、迅速解决。

“互联网+金融”,全省首创食安金融信用工程。依托丽水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大数据,将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情况纳入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互联网+食品+金融”的全程在线监管模式,扎实推进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试点工作。该工程被列入全省深化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并在全省发文推广。截至目前,全市被行政、刑事处罚的2493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被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息记录信用报告,2223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被下调信用等级或受到限制贷款、降低授信额度等金融联合惩戒。

“互联网+溯源”,全面构建全程追溯新模式。将溯源链条从传统的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延伸至食品配送机构、学校、机关食堂、医院、社会餐饮等主体,积极推进丽水山耕产品、生猪产品等全链条追溯建设。目前,全市累计14195户市场主体使用食品安全溯源系统,累计实现追溯交易笔数3397.3万笔,交易金额172.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