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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1期)

发布单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发布日期: 2020- 12- 10 15:06

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2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203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缙云县五云街道周萍小食杂店销售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

1.缙云县刘天松餐厅销售的骨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丽水市老叶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金华市婺城区飞达食品厂生产的芝麻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3.丽水市金知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丽水市处州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1.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中心菜场副食品行业5号商铺销售的红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缙云县丁茂珠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庆元县濛洲街道小济路11-2号149号摊位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庆元县濛洲街道小济路11-2号149号摊位销售的黄豆芽(露天生长),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遂昌县妙高街道府前中心市场一楼摊位方禹银销售的青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6.遂昌县府前中心市场一楼摊位肖月媛销售的青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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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附件 1.不合格项目解读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10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不合格项目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