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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明厨亮灶”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 办公室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19- 07- 15 09:10

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市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丽水市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起草了《“明厨亮灶”建设管理规范》,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请邮寄: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317办公室,邮政编码:323000;

2.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0578-268619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明厨亮灶”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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