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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市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丽水市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起草了《“明厨亮灶”建设管理规范》,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请邮寄: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317办公室,邮政编码:323000;
2.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0578-268619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明厨亮灶”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
2019年7月15日